柱墩又称墩基,一般位于筏基上部,柱根部。埋深大于3m、直径不小于800mm、且埋深与墩身直径的比小于6或埋深与扩底直径的比小于4的独立刚性基础,可按墩基进行设计。墩身有效长度不宜超过5m。
GRC柱墩线构造规定有哪些要求?
1、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。
2、墩身采用构造配筋时,纵向钢筋不小于8Φ12mm,且配筋率不小于0.15%,纵筋长度不小于三分之一墩高,箍筋Φ8@250mm。
3、对于一柱一墩的墩基,柱与墩的连接以及墩帽(或称承台)的构造,应视设计等级、荷载大小、连系梁布置情况等综合确定,可设置承台或将墩与柱直接连接。当墩与柱直接连接时,柱边至墩周边之间小间距应满足国家标准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GB50007—2002表8.2.5—2杯壁厚度的要求,并进行局部承压验算。当柱与墩的连接不能满足固接要求时,则应在两个方向设置连系梁,连系梁的截面和配筋应由计算确定。
墙下墩基多用于多层砖混结构建筑物,设计不考虑水平力,墙下基础梁与墩顶的连接只需考虑构造要求,采取插筋连接即可。可设置与墩顶截面一致的墩帽,墩帽底可与基础梁底标高一致,并与基础梁一次浇注。在墩顶设置墩帽可保证墩与基础梁的整体连接,其钢筋构造可参照框架顶层的梁柱连接,并应满足钢筋锚固长度的要求。
4、墩基成孔宜采用人工挖孔、机械钻孔的方法施工。墩底扩底直径不宜大于墩身直径的2.5倍。
5、相邻墩墩底标高一致时,墩位按上部结构要求及施工条件布置,墩中心距可不受限制。持力层起伏很大时,应综合考虑相邻墩墩底高差与墩中心距之间的关系,进行持力层稳定性验算,不满足时可调整墩距或墩底标高。
6、墩底进入持力层的深度不宜小于300mm。当持力层为中风化、微风化、未风化岩石时,在保证墩基稳定性的条件下,墩底可直接置于岩石面上,岩石面不平整时,应整平或凿成台阶状。